微信(bisheco)

微信(bisheco)

接全国Spa按摩养生行业广告可包月包年

关注昭通开宾馆、民宿、洗浴场所

摘要:通告内容如下:为加强我省留宿场所治安管理,防范、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公共安全,保护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通告:一、本通告所称的留宿场所,是指以经营(营利)为目...

昭通开宾馆民宿洗浴场所的注意了

为加强云南省留宿场所治安管理,防范、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公共安全,保护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关于严格留宿场所治安管理的通告。

通告内容如下:

为加强我省留宿场所治安管理,防范、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公共安全,保护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通告:

一、本通告所称的留宿场所,是指以经营(营利)为目的,面向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所有场所。包括各类宾(旅)馆、客栈、民宿、洗浴场所、出(日)租房、农家乐等。

二、留宿场所经营者、业主、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防盗设施,建立、落实安全值守、可疑情况报告等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

(二)必须查验核实入住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时登记、报备;告知住宿人员遵守法律;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人员和被通缉的罪犯,或者发现入住人员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和可疑物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严禁利用场所从事黄、赌、毒、骗和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场所内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虚假身份信息(证件)登记住宿。

(二)不得在住宿场所内从事黄、赌、毒、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携带危险化学品、危险品等入住。

(三)配合接受公安机关进行检查、盘查等。

四、留宿场所经营者、业主、从业人员或者住宿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公安机关鼓励单位或公民举报违法犯罪。报复举报人、纵容包庇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云南省公安厅

2020年7月17日

信息来源:@昭通日报

平台编辑:盐津县融媒体中心

信息报送邮箱:yjxcb@vip.163.com

转载请注明来自“微盐津”微信公众号

如需转载请联系0870—3033510

昭通开宾馆民宿洗浴场所的注意了昭通开宾馆民宿洗浴场所的注意了昭通开宾馆民宿洗浴场所的注意了
微信(bisheco)

微信(bisheco)

接全国Spa按摩养生行业广告可包月包年

相关推荐